深圳晚报讯 (记者 方舟)日前,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支持前海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十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聚焦深港合作,对头部机构、降本增效等提出系列措施,支持前海打造大湾区涉税服务业发展高地。
在吸引头部机构落户方面,《十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其落户及经营发展给予重点支持。全国20强、100强涉税服务机构迁入前海,可分别享受落户支持200万元、100万元;前海涉税服务机构近三年首次成为全国20强、50强、100强的,可分别一次性获得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支持。
《十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也在降本增效方面给予前海涉税服务机构支持。例如,根据涉税服务机构入驻前海涉税服务业集聚区的时间,按照2022年60元/平方米/月、2023年40元/平方米/月、2024年2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支持。每家机构每年不超过500万元,最多支持三个年度;在前海实际经营不少于两年的涉税服务机构,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500万元且同比增长不少于10%,则按照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5%予以经营贡献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Copyright © 深圳前海在线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191427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