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外商投资一口受理设立业务材料清单
商事登记纸质材料
1. 商事主体名称证明书;
2. 一照一码申请书;(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3. 股东主体资格证明【境外公司:公证书;港澳自然人:回乡证+身份证;台湾人:台胞证;外国人:护照】;境内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公司章程;
5. 执行董事/董事会成员、法定代表人、监事、总经理任职书
(按照章程约定,谁任免谁签字【自然人:签字,境内公司:盖公司章;境外公司:盖章+有权签字人签字】);
6. 新公司任职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且需要法人签字(复印件需清晰);
7. 法律文件送达书(境外股东以及法律文件送达人需要签字,【境外股东为境外自然人:签字;境外公司: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法律文件送达人为境内人:签字;境内公司:公司盖公章】);
8. 法律文件送达人主体资格证明(必须是境内人或境内已经成立的公司)【若是境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且需要法人签字(复印件需清晰);若是境内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新公司法人签字】
9.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10. 地址托管协议(原件1份)。
一口受理系统需上传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2. 外商投资企业的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
3. 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5.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 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7.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股权架构图
8. 获得符合规定的境外公司股权的境内企业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涉及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公司股权作为支付手段的,需提供,不涉及的不需提供)
Copyright © 深圳前海在线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191427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