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入第4年,前海合作区也走过了12年的发展之路,对深港两地都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前海方案》,前海开放发展被赋予更重要的使命,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前海意见》支持和保障前海改革开放,为前海加快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成立于2015年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7年多来,前海法院始终围绕深圳、前海开放发展大局,推进简化涉港澳案件诉讼程序、内地与港澳法律规则衔接,拓展国际化多元解纷新路径,受理涉港澳商事案件超过10000件,让港澳当事人在前海解决跨境商事纠纷,更加专业、便利、经济。
诉讼“E模式”
立案开庭“好方便”
东莞某电子公司与香港某贸易公司、深圳某科技公司因为电子产品的买卖发生纠纷,在网上提交立案申请之后,不到三天就收到了立案通知书,这是前海法院办理的首个简化港澳诉讼法人主体资格确认的案例。
“和以前相比,现在涉港澳案件的立案减少了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公证程序,”前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袁璠表示,“以往如果诉讼中有当事人是香港的企业,在起诉前原告必须在香港做一个公证程序,大概需要花费20天左右的时间和七、八千港币。现在前海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要求,简化港澳诉讼法人主体资格的确认手续,当事人只要在指定的香港或者澳门网站上,下载案涉主体信息就能立案了。对于与香港、澳门生意往来频繁的大湾区企业来说,实实在在地减轻了他们参与诉讼和纠纷解决的成本,有助于港澳商事主体更好地融入大湾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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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前海法院出台了《关于简化港澳诉讼法人主体资格司法确认的办法》和《关于域外诉讼主体在线视频见证办法》,简化了涉港澳商事案件中主体资格认证,规范了线上见证授权委托等诉讼手续,大大减轻了涉港澳案件当事人的诉累,进一步便利了港澳商事主体在前海参与诉讼,有效提升了跨境纠纷解决的效率。
近年来,前海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效,不断优化涉港澳诉讼“E”模式,当事人可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深圳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实现立案、调解、庭审、接收法律文书等全流程“线上诉讼”。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前海法院完成网上立案42553件,网上调解案件23099件,电子送达97539次,在线视频见证567人次,为域内外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低成本的诉讼服务。
“熟悉的人+熟悉的法律”
涉港审判“劲专业”
在法庭的审判席上,香港地区陪审员黄耀武正认真倾听案件当事人的陈述,他还时不时地浏览着审判台上的电子卷宗并做好记录。这是黄耀武担任前海法院香港地区陪审员的第5年,已经参加了近百个案件的审理。“我从事贸易相关的工作,长期往返深港两地,对深圳和香港都有归属感。”黄耀武说,“能担任前海法院的香港地区陪审员是一件很荣幸的事情,在参与案件审理中,我能发挥熟悉香港交易习惯和贸易法律的长处,给法官提供一些专业的意见,也能消除港澳当事人因为司法文化异同带来的顾虑,更快更好帮助他们解决纠纷。”
2016年以来,前海法院完善香港地区陪审员工作机制,先后选任32名香港地区陪审员,他们之中大部分是来自金融、知产、IT等行业的专家,6年多来共计参审案件766件,提升了前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审判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同时,也有效拓宽粤港司法人才的交流,丰富了大湾区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的司法实践。
对于港人来说,在前海诉讼不仅仅有香港地区陪审员这样的“熟人”,还可以适用“熟悉的法律”。前海法院的林艳法官近期刚办结一件涉港录音制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案件审理中,香港律师作为法律专家,在线出庭对案件需要查明的香港法律进行了说明,并接受了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这个案件是前海法院首个有香港法律专家在线出庭提供法律查明协助的案例,具有突破性的意义。”林艳介绍,“法律专家能远程在线出庭协助法律查明,突破了域外法律适用的空间‘壁垒’,是前海法院支持港澳法律专家出庭提供查明协助的最新实践,也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的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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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前海法院建立了全国法院最为体系化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充实专业的审判力量,发挥大湾区法律资源优势,突破涉外审判中域外法查明困难、适用不准确的难点,全面保障当事人依法选择适用域外法的权利。2015年至2022年6月,前海法院适用域外法审理案件131件,其中适用香港法审理案件99件,是全国适用香港法审判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
集齐湾区“调资源”
纠纷化解“有得拣”
为助力前海加快建成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2022年初,前海法院再次整合粤港澳纠纷解决资源,成立了“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吸纳港澳专业调解机制和多层次解纷人才,拓宽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ADR解决路径,为当事人提供更多元化、国际化的纠纷解决服务。
“前海法院从2016年起就致力于联动粤港澳大湾区专业资源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前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刘哲介绍,“今年成立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吸收了港澳地区和其他国家有益的调解经验,探索中立第三方评估、证据开示、微法庭等纠纷化解模式,构建全路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方式,让当事人在前海解决纠纷,有更多样化,更优质的服务可供选择。”
纠纷化解的可选择性,除了解纷资源的丰富,还体现在解纷方式的灵活。前海法院不断完善涉港澳纠纷“线上调解+异地调解”模式,前海法院特邀港澳地区调解员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开展线上调解,或在港澳地区组织港澳当事人开展调解,消解地域和疫情对跨境纠纷化解的影响。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港澳调解员线上调解案件53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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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虽然深港两地往来不便,但香港地区特邀调解员徐晶一直坚持线上调解,“我在前海法院担任特邀调解员6年多了,调解了超过500个案件,疫情防控期间也有近50件,”徐晶说,“我用我的诚恳态度和专业知识,去帮助人们化解纠纷,让他们在湾区工作不再有后顾之忧,让他们的湾区生活不再有烦心事牵挂,往来湾区再无障碍和隔阂,这就是我工作的意义。”
来源 | 审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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